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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汽车被罚款10万元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浏览量:
邵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汽车案

       2023年7月14日,邵阳市市场监管局对邵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汽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5月5日,邵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依法对某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一辆汽车二类底盘上制作安装仓栅货箱。经查,该汽车二类底盘系由当事人邵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进并向怀化籍客户孙某某销售,当事人在该汽车二类底盘到货后,先自行将其他车辆同型号货箱安装在该汽车二类底盘上完成整车组装,并依靠生产企业违规提供的整车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在怀化市交警支队对涉案车辆进行注册登记,再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许可和生产企业授权的某机动车维修企业重新制作安装货箱,当事人和某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组装或制作安装货箱后,均未对整车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构成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汽车的违法行为,邵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
      此外,邵阳市市场监管局还将某机动车维修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线索通报给邵阳市交通运输局,将汽车生产企业涉嫌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的线索通报给当地市场监管局。

      违规销售二类底盘等非完整车辆是货车销售行业的“潜规则”,该行为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严重的危害,打击整治该类行为是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严肃查处此案,并将其他涉案主体违法线索通报给相关部门,有力地震慑了货车销售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生产企业,对规范行业市场秩序、从源头消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案例摘自: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