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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缺陷造成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1-09-09    来源:中国产品质量报告官网    浏览量:
产品缺陷造成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这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产品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都负有向受害人赔偿的义务。其中一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免除了另一方向受害人赔偿的义务。所以生产者和销售者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