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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被罚款30000元

发布时间:2023-11-2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微信公众号德州市场监管获悉,该局于2023年11月29日发布了“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其中,德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德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6月13日,德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德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9日,执法人员接举报,称当事人与购房者签订的《德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内条款“不通过上访、诉讼、仲裁等方式追究甲方的民事责任”不合规。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与购房者签订的《德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中,存在“出卖人关于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第2条中,乙方承诺,将不再以此为由而主张其他任何权利;不通过上访、诉讼、仲裁等方式追究甲方的民事责任”的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德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