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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之美(厦门)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因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9-08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安之美(厦门)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因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被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9000元。

  2025年5月29日,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广告违法线索,当事人天猫网店“成长饮”销售的“伽马高效活性DNA赖氨酸钙铁锌镁双舱成长饮”页面发布违法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

  经查,当事人在天猫上开设网店“girlkey保健品旗舰店”销售普通食品。根据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供述,当事人天猫网店“girlkey保健品旗舰店”销售的“伽马高效活性DNA赖氨酸钙铁锌镁双舱成长饮”,其产品名称为“伽马活性DNA生长素饮”,页面宣传有“生长激素170%↑、脾胃质量130%↑、生长新科技助力长高”等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宣传内容的相关依据。当事人在2024年10月15日委托路凯琳对上述产品的天猫网店进行主图宣传详情的制作,于2024年10月20日发布,广告费用是3000元。当事人在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告知该产品违规后便下架该产品,并提供了下架截图,由于每个客户购买需求不同,无法确定因使用上述违法广告内容而获得的具体销量,因此无法计算当事人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事实。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9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