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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桦甸市分公司 因涉嫌存在使用未消除事故隐患的电梯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8-06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桦甸市分公司因涉嫌存在使用未消除事故隐患的电梯的违法行为,被吉林省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20000元。

  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21日到当事人处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有两部电梯,一部客梯、一部货梯。现场检查时客梯在停用状态,货梯在正常使用,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两部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当事人的电梯维保单位是吉林省盛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维保单位因当事人的两部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未对当事人的电梯进行维保。

  经查,吉林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出具电梯检验意见通知书,2025年4月21日货梯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客梯因电梯无法正常运行,终止检验。当事人的客梯于2025年3月19日、3月29日两次出现困人现象,当事人于2025年4月2日停用客梯,同时继续正常使用货梯。2025年4月22日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当事人的两部电梯进行查封。当事人于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4月21日使用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消除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电梯。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及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款2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