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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报告:汽车车灯整体质量安全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5    来源: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    浏览量:
汽车车灯整体质量安全分析报告
编者按:
       目前,全国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获得3C证书的企业约1200余家,2018年国家监督抽查了74家企业的74批次产品合格,14家企业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企业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均为84.1%。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有:配光性能、光度性能。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行业概况
  1. 产品简介
        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作为汽车主动安全系统中最基础和最重要的部分之一,有着极其重要的安全作用,如照明道路,增强驾驶员视野、及时发现其它车辆和行人以及障碍物等,并及时对其它车辆和道路使用者、行人发出警告信号或提醒信号告知车辆的动作和意图等。在世界各国的机动车强制性法规和标准中,和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相关的强制性法规和标准的数量占总数量大约四分之一左右。据统计,车辆总行驶里程的25%是行驶在晚上和自然光线不足的路况下,而在此之间发生的引起人身伤害的行车事故占到33%,其中50%的死亡事故发生在夜间。质量不好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不但不能为驾驶员提供良好的照明,达不到良好的信号交流的目的,而且容易对其它道路使用者产生强烈的眩目,引发交通事故。因此,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与交通安全、驾驶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其产品质量不容忽视。
从国际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制造企业与整车制造企业的联系非常紧密,规模较大的几家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制造企业均与整车制造企业有着密切的股权联系或其他历史渊源,伴随着整车制造企业的发展而发展,与整车制造企业建立了长期而牢固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日益深入,国际贸易的壁垒降低、成本下降等原因,国外整车制造企业在世界各地建立工厂,为了提高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因此在零部件采购方面越来越趋向于当地采购,这促使着世界各大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制造企业纷纷跟随整车制造企业在世界各地设立子公司,目前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排名前列的各大制造企业均已在中国建立了多家工厂。
从中国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行业发展来看,我国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制造企业都是以大型国有企业形态为主,和国外情况类似都是服务于当地的整车制造企业的,但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业纷纷改制、合并、重组,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一些国外的整车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为其提供配套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制造企业陆续引入中国,设立了合资或独资制造企业,为国外整车制造企业在中国的合资整车制造企业提供配套,而合资整车制造企业倾向于选择固定的外资企业作为供应商,因此这些外资企业占据了乘用车(特别是高级车型)市场大部分份额。另一方面,少数内资企业通过长期不懈努力,一方面提升了技术实力,一方面充分利用国内本土优势,取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目前已占据了大部分商用车和自主品牌乘用车的市场份额。
但与外资和外商合资企业相比,国内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质量与之有着不小的差距,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 基础研究和研发投入不足,能力有待提高,在技术积累方面多数处于模仿、追随的状态,在短期内难以达到外资企业的研究水准
  • 质量管理水平落后,难以严格把控产品的加工制造质量,不注意经验积累和系统化管理,不注意出厂检验等重要质量控制环节,导致经常重复发生同样的质量问题。
  • 维修和改装市场无序竞争激烈,部分企业在维修改装过程中以次冲好,以低廉的价格冲击市场,不仅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挤占了新车配套企业在维修改装市场的份额,妨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
  • 行业上流产品(原材料及光源等)的采购及质量问题,由于原材料和光源等上流材料的质量问题在入厂检验时把关不严,导致出现市场反馈的诸如耐候、车灯进雾及照明不良等问题。
      从标准化体系发展上来看,国际上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标准法规主要有两大体系,欧洲ECE体系和美国SAE体系。全球采用或等效采用欧洲ECE体系的国家已相当广泛。欧洲ECE汽车技术法规由欧洲经济委员会下设的车辆制造专业组(WP29)负责制修订,而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法规也一直是ECE法规工作的重点,WP29专门成立了灯光及光信号工作组(GRE)负责该方面技术法规的工作。到目前为止,WP29工作组共制定超过127项ECE汽车技术法规,其中有30多项是关于汽车灯光方面的,约占整个ECE法规的1/3,欧洲ECE法规体系是目前全球最权威的汽车技术性法规体系,为了适应汽车工业技术的快速发展,ECE法规一直在不停的修订和补充更新,以保证利用现代技术提高车辆行驶的安全性。ECE灯光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是基于两个方面进行的;其一:为适应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技术发展的需要,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其二,进行欧、美、日汽车法规的协调,以求达到世界范围内汽车技术法规的统一。
      因此针对我国国情和与国际上的综合发展趋势,国内有关专家通过大量的比对试验和论证后选择了欧洲ECE体系作为我国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标准化工作参照。但我国现行的M、N、O、L类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安全强制性标准大部分均与之为非等效关系,我国标准中均删除了管理性条款,少部分标准则修改了试验方法或检验规则,而大部分技术要求均与ECE法规中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以及汽车工业快速发展等原因,我国近几年也加快了ECE法规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速度,从参与2007年的UNECE/WP29/GRE58工作会议开始,通过GTB、OICA、ISO/TC22/SC8等不同渠道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讨论和研究工作,并成立了CGTB组织直接和国际汽车灯光标准化组织对接,不断的学习、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尽管我国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标准积极紧跟并采用ECE法规,但在标准的制定速度上,仍比ECE法规滞后3到5年。因此我国标准的部分技术参数,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因ECE的不断修改而存在差异,甚至部分标准技术条件落后于ECE法规。随着ECE法规的不断更新,我国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标准一方面应适当加快步伐,及时跟进,积极采用;另一方面对于我国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行业而言,要注重与ECE等国际标准组织的信息沟通,更要做好自身的标准化体系建设,不能一味被动接受,应积极参与到国际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法规和标准的制修订中。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国办发【2016】3号文件《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对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开展清理评估,整合及简化原则是“技术中立,性能为导向”,即要本着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现有标准的目标,又要兼顾到新产品新技术的兼容和适用性,最终制定的标准将直接影响着行业的发展与未来。具体到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而言,该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过程中,拟简化后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标准将分为汽车前照明照明装置,汽车及挂车光信号装置及机动车回复反射类装置,和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光源类四大类。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拟于2018年底推出行业征求意见草稿,2021年之前完成报批并正式发布。与此同时,欧洲ECE层面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标准法规也在同步进行之中。两者之间如何协调、互补将会是未来两年内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行业内的头等大事,国内外行业专家的充分沟通和交流将会是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保障。
  1. 行业状况
      据统计,目前全国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生产企业共约1200家左右,主要分布在全国19个省市。集中在江苏省、浙江省、重庆市、吉林省、广东省、天津市、湖北省、河北省等8个省市,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数量的80%左右,其中大型企业数量约占5%,大型企业主要以合资公司、股份公司及外资公司为主,产品约占全国总产品的55%;中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20%,产量约占总产量的25%。
从产业布局来看,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业多数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及沿海经济发达的江苏、浙江、广东等省份,在北部的长春和西部的重庆也有较多企业分布。但行业集中度最高的区域为江苏省的丹阳市和常州市,这两个区域以中小型私营企业为主,企业数量约有300余家,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20%至30%。该地区部分企业在持续良性、健康地发展,重视产品质量,积极创建品牌,其生产规模和产值也率创新高,但同时这些地区也是劣质产品的生产和营销集散地,大部分无证生产企业也集中在这些地区。
  1. 历年监督抽查情况
       近几年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分别安排了多次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监督抽查任务(见表1),情况如下:
2013年抽查了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重庆共6个省、市(直辖市)60家企业的60种汽车灯具产品,抽查检验项目为配光性能,合格产品51种,企业合格率为85.0%,产品合格率为85.0%,3项次近光前照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6项次后雾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
2014年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江苏、安徽省、浙江、山东、广东、湖北、吉林、黑龙江、重庆共13个省、市(直辖市)90家企业的90种汽车灯具产品,抽查检验项目为配光性能,合格产品82种,企业合格率为91.1%,产品合格率为91.1%,1项次近光前照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4项次前转向信号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2项次后位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2项次制动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2项次后雾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
2016年抽查了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安徽、重庆、四川、吉林、河北、湖北共10个省、市(直辖市)的60家企业的60批次的汽车灯具产品,抽查检验项目为配光性能。经合格产品53种,企业合格率为88.3%,产品合格率为88.3%,1项次前雾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1项次前转向信号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3项次后转向信号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3项次后位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2项次制动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1项此后雾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
表1:历年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抽查统计表
序号 年份 抽查样品数 检验合格数 合格率
1 2012 60 52 86.7%
2 2013 60 51 85.0%
3 2014 90 82 91.1%
4 2016 60 53 88.3%
 
       2017年,国家质检总局未组织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本次抽查覆盖的产品范围较以往有所增加,增加了摩托车用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和回复反射器产品。
  1. 抽查产品的标准化工作情况
     抽查产品的标准体系概况:
     本次监督产品的配光性能、光度性能项目所依据的标准如下(见表2):
1、 GB 4599-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2、 GB 4660-2016《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
3、 GB 5920-2008《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4、 GB 5948-1998《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5、 GB 11554-2008《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配光性能》
6、 GB 11564-2008《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7、 GB 15235-2007《汽车及挂车倒车灯配光性能》
8、 GB 17509-2008《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9、 GB 17510-2008《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10、 GB 18408-2015《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11、 GB 18409-2013《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
12、 GB 18099-2013《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13、 GB 19152-2016《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
14、 GB 21259-2007《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
15、 GB 23255-2009《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
16、 GB 25991-2010《汽车用LED前照灯》
17、 GB/T 30036-2013《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18、 GB/T 30511-2014《汽车用角灯配光性能》
表2: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现行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
现行国标标准号 现行国家标准名称 对应欧洲标准号
GB 4599-2007 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UNECE R112
GB 4660-2016 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 UNECE R19
GB 5920-2008 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UNECE R7
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UNECE R57
UNECE R72
GB 11554-2008 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配光性能 UNECE R38
GB 11564-2008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UNECE R3
GB 15235-2007 汽车及挂车倒车灯配光性能 UNECE R23
GB 17509-2008 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UNECE R6
GB 17510-2008 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UNECE R50
GB 18408-2015 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UNECE R4
GB 18409-2013 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 UNECE R77
GB 18099-2013 汽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UNECE R91
GB 19152-2016 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 UNECE R113
GB 21259-2007 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 UNECE R98
GB 23255-2009 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 UNECE R87
GB 25991-2010 汽车用LED前照灯 UNECE R112
GB/T 30036-2013 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UNECE R123
GB/T 30511-2014 汽车用角灯配光性能 UNECE R119
 
     近两年来,上述GB标准共有两项进行了修订,即GB 4660-2016《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替代GB4660-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雾灯》和GB19152-2016《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替代GB19152-2003《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及部分替代GB5948-1998《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与旧版本相比,新标准对产品进行了分级,对测试区域和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等都进行了调整。目前新申请3C型式认证的该类产品均已执行新版标准,本次抽查拟采用新版标准作为检验依据。
     一、 检验项目解析
(1) 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的综合判定原则
  1. 检验依据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标准最新版本标准如下:
1、 GB 4599-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
2、 GB 4660-2016《机动车用前雾灯配光性能》
3、 GB 5920-2008《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
4、 GB 5948-1998《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
5、 GB 11554-2008《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配光性能》
6、 GB 11564-2008《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7、 GB 15235-2007《汽车及挂车倒车灯配光性能》
8、 GB 17509-2008《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9、 GB 17510-2008《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
10、 GB 18408-2015《汽车及挂车后牌照板照明装置配光性能》
11、 GB 18409-2013《汽车驻车灯配光性能》
12、 GB 18099-2013《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13、 GB 19152-2016《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
14、 GB 21259-2007《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
15、 GB 23255-2009《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
16、 GB 25991-2010《汽车用LED前照灯》
17、 GB/T 30036-2013《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
18、 GB/T 30511-2014《汽车用角灯配光性能》
19、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20、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1. 检验项目和判定原则
  1. 检验项目
本次抽查主要对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配光性能、光度性能两个方面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所示。
表3: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
不合格程度分类
Aa Bb
1 配光性能 GB 4599-2007
GB 4660-2016
GB 5920-2008
GB 5948-1998
GB 11554-2008
GB 15235-2007
GB 17509-2008
GB 17510-2008
GB 18408-2015
GB 18409-2013
GB 18099-2013
GB 19152-2016
GB 21259-2007
GB 23255-2009
GB 25991-2010
GB/T 30036-2013
GB/T 30511-2014
GB 4599-2007
GB 4660-2016
GB 5920-2018
GB 5948-1998
GB 11554-2008
GB 15235-2007
GB 17509-2008
GB 17510-2008
GB 18408-2015
GB 18409-2013
GB 18099-2013
GB 19152-2016
GB 21259-2007
GB 23255-2009
GB 25991-2010
GB/T 30036-2013
GB/T 30511-2014
 
2 光度性能 GB 11564-2008 GB 11564-2008  
a极重要质量项目。
b重要质量项目。
 
注1:极重要质量项目是指直接涉及人体健康、使用安全的指标;重要质量项目是指产品涉及环保、能效、关键性能或特征值的指标。
注2:表3所列检验项目是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的,重点涉及健康、安全、节能、环保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重要项目。
  1. 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有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一般不合格。
此次抽查,无B类项目。
(2) 检验项目解析
本次抽查检验的项目分配光性能和光度性能两类。
  1. 配光性能
配光性能是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除回复反射器以外)最重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照明灯具的配光性能决定驾驶员所获得前方道路的照明状况,以及对对方驾驶员及其它道路使用者所产生的眩目状况,因此其配光性能的好坏和交通安全直接相关,而信号灯灯具的配光性能则直接决定了驾驶员通过灯具和其它车辆和道路使用者之间的信号交流的效果。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依据其使用时的功能的不同,各自具有对应的光学要求,也即是发出的光在空间的分布要求也各不相同。
如前照灯配光性能的特点是其近光有陡变的明暗分界线,对方车辆驾驶员及行人的眼睛基本处于暗区(III区)之中,以保证会车时既照亮行车道路,又不使对方驾驶员眩目,确保行车安全。而75R点(对应行驶方向车前75米处路面)又要有足够的照度,以照亮行驶方向的路面和路边的交通信号指示牌,前照灯配光性能不良会导致对方驾驶员眩目,对车辆夜间行车安全影响极为严重,另外照明不良也会影响驾驶员的视野,使其不能获得较好的路面照明或者影响其对路面交通指示装置的观察,这些都会使车辆的行驶安全性严重下降。前雾灯主要在雾天或照明条件不佳的场合补充车辆近前方地面照明的作用,它作为近光灯的有效补充,在低速行驶或者是交通路口行车时帮助驾驶员提高对路面障碍物和行人的辨识度,从而提升行车安全,但同样,较差的前雾灯也可能使对向驾驶员和行人的眩光增加,影响其判断严重时可能发生交通危险。而角灯则更多的时为车辆转弯时提供盲区的路面补充照明,即起到提醒行人的作用也可以扩大和提示驾驶员的视野
信号灯具主要有位置灯、转向灯、制动灯、后雾灯、倒车灯、昼间行驶灯等,按照功能分类其主要作用为发出信号,以表明车辆的尺寸,使车辆在夜间醒目,以及车辆行驶中所处的转向、制动、倒车等状态,并使不同距离和方向的车辆和行人能感知上述信息等。机动车光信号装置在夜晚或照明条件不良的情况下的重要性不需赘言,最近的研究结果表明,超过30%的车辆碰撞仍然是追尾碰撞,并且通常是由于车辆信号灯的响应失败或延迟(车辆的制动或减速,驾驶员的操纵)造成的。不同功能的信号灯在不同的使用场合下都能够起到提升行车安全的作用,因此机动车光信号装置对车辆的安全行驶也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质量较差的机动车光信号装置不仅起不到发出车辆提示信号的作用,也有可能产生眩光而直接造成交通危险。
  1. 光度性能
光度性能是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回复反射器)的主要考核项目,机动车回复反射器属于被动发光装置,回复反射器本身并不发出光,而是通过反射入射光线给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光信号以起到表示车辆存在及行驶状态的作用。如车辆前方的回复反射器一般为无色或透明,车辆侧方的回复反射器为琥珀色,车辆后部的回复反射器为红色。其产品特点是在一定的入射角范围内,反射光基本上沿入射光的方向并呈一定的发散角返回。一般来讲,回复反射器的光度性能与其模具的加工质量有着非常大的关系,作为普通消费者很难辨别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的好坏,只能通过试验室的光学测量来进行判断。好的回复反射器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行车安全,而质量较差的回复反射器并不能有效的为其他驾驶员及行人提供光信号,从而加大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二、 抽查结果的综合分析及评价
(1) 抽查的总体情况
本次工作计划抽查90家企业的90家产品,实际抽查88家企业的88种产品。经检验,有74家企业的74种产品合格,14家企业的14种产品不合格。经统计,本次抽查企业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均为84.1%。
抽查结果基本反映出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灯具产品行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基本稳定,产品合格率均为100%,小型企业产品质量不稳定,合格率较低,本次抽查 14 家不合格企业有13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合格率为 77.2%,远低于 84.1%的抽查平均合格率。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在我国已经有三十多年的生产历史,大中型企业拥有一定的品牌和市场优势,可以在保证一定利润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产品质量和有效管理生产,小型企业主要依靠低价产品冲击市场,盲目降低成本,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不到位,偷工减料问题严重,质量检验控制不严格或者根本不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导致问题较多。
本次抽检共有14家企业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企业及具体不合格项目统计如下(见表4):
表4:不合格企业及不合格产品统计情况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产品名称 型号 不合格项目
1 任丘市鑫腾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梁召镇南丁务村 摩托车后组合灯 XTF-A 制动灯配光性能
后位灯配光性能
倒车灯配光性能
2 常州永业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苑四路113号 汽车后组合灯 YY-038 倒车灯配光性能
3 常州市格宇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中国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环城东路53号 摩托车前组合灯 DLS-D01 远光灯配光性能
4 常州市博皓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万绥社区仁厚村26号 汽车前组合灯 XAD11-4-4121001/XAD11-4-4121002 前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5 丹阳市俊帆汽车部件厂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访仙镇访东路 汽车侧组合灯 JF212B 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侧反射器光度性能
6 丹阳市百卡备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丹阳市界牌镇武阳工业园 汽车前组合灯 BKBP163307301L、BKBP163307302R 前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7 浙江黄岩明元灯具厂 台州市黄岩东城王西路46号 摩托车前组合灯 MYLY-7-QZHD 近光灯配光性能
8 台州迪克机车工业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区路南上马村(路南工业园区) 摩托车后组合灯 DK-W-019 后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9 浙江金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临海市沿江镇外王村 汽车前组合灯 TA01 前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10 十堰东风三立车灯有限公司 湖北省十堰市白浪东路51号 汽车前组合灯 Z210010J-D0204,Z210020J-D0204 前位灯配光性能
11 广州市德霸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永兴庄南街28号 汽车后组合灯 DB-3025D 后示廓灯配光性能、
后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
12 广州常航部件有限公司 广州从化区城郊街横江路222号 摩托车后组合灯 CH125-C 后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
13 佛山市南海廷安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海舟开发区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TA125-2-E1 后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
14 重庆奥方工贸有限公司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武新村陈家湾社 汽车后组合灯 4116300-E01,4116400-E01,4134100-E1 后雾灯配光性能
 
(2) 抽查结果的统计
  1. 抽查领域
本次抽查均在生产领域内完成,不涉及流通领域。
表5:按抽查领域统计企业和产品合格率
省市 抽查企业数
(家)
合格企业数
(家)
企业合格率
(%)
抽查产品数
(种)
合格产品数
(种)
产品合格率
(%)
生产领域 88 74 84.1 88 74 84.1
流通领域 0 0 0 0 0 0
 
  1. 生产单位企业所在地
本次抽查涉及北京、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共15个省、市(直辖市)的88家企业的88种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于江苏省的丹阳市和常州市,14家不合格企业中有5家集中于此。所有抽查企业中,上海地区共有3家受检企业,全部检验合格,合格率为100%。安徽、福建、河南、吉林地区各有2家受检企业,全部检验合格,合格率为100%。北京、广西、山东地区各有1家受检企业,全部检验合格,合格率为100%。
本次抽查共有14家受检企业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分别位于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河北省、湖北省和重庆市。江苏地区共有35家受检企业,5家企业5批次产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合格率为85.7%。浙江地区共有12家受检企业,3家企业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合格率为75%。其中广东地区共有15家受检企业,3家企业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合格率为80%。河北地区共有4家受检企业,1家企业1批次产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合格率为75%。湖北地区共有3家受检企业,1家企业1批次产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合格率为66.7%。重庆地区共有5家受检企业,1家企业1批次产品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合格率为80%。各省市被抽查企业、产品数以及检验结果见下表6和图1:
表6:按生产企业所在地统计企业和产品合格率
省市 抽查企业数
(家)
合格企业数
(家)
企业合格率
(%)
抽查产品数
(种)
合格产品数
(种)
产品合格率
(%)
北京市 1 1 100 1 1 100
安徽省 2 2 100 2 2 100
福建省 2 2 100 2 2 100
广东省 15 12 80 15 12 80
广西省 1 1 100 1 1 100
河北省 4 3 75 4 3 75
河南省 2 2 100 2 2 100
湖北省 3 2 66.7 3 2 66.7
吉林省 2 2 100 2 2 100
江苏省 35 30 85.7 35 30 85.7
山东省 1 1 100 1 1 100
上海市 3 3 100 3 3 100
浙江省 12 9 75 12 9 75
重庆市 5 4 80 5 4 80

  1. 生产单位企业规模
本次抽查共抽查的大、中、小微型企业数量分别为7家、23家、58家,抽查产品合格率分别是100%、95.7%、77.6%。从产品合格率上看,总共14家不合格企业中有13家为小微型企业,这说明小微型企业质量管理意识比较淡薄,产品质量控制不够稳定,亟待提高,企业管理者没有长远的发展规划,仅仅依靠产品价格优势冲击市场,为了获利不惜采购劣质低价原材料和零部件,置消费者人身安全和社会利益于不顾,产品经常以次充好,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按生产企业规模统计企业和产品合格率见表7和图2。
表7:按生产企业规模统计企业和产品合格率
企业规模 抽查企业数
(家)
合格企业数
(家)
企业合格率
(%)
抽查产品数
(种)
合格产品数
(种)
产品合格率
(%)
大型 7 7 100 7 7 100
中型 23 22 95.7 23 22 95.7
小微型 58 45 77.6 58 45 77.6
合  计 88 74 84.1 88 74 84.1

  1. 企业经济类型统计
    本次抽查的企业类型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该经济类型抽查企业数有62家,约占总体的70.5%,该类型企业的抽查合格率为82.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格率为66.7%,私营企业(含个体)这种经济类型出现了大量不合格的情况,这几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主要为内资企业,内资企业数量大,规模及公司实力参差不齐,除此之外,外资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和港澳台合资经营企业的合格率均为100%,反映出外资和港澳台合资企业在生产和质量管理的水平较高。按生产企业类型统计企业和产品合格率见表8和图4。
表8:按生产企业类型统计企业和产品合格率
企业类型 抽查企业数
(家)
合格企业数
(家)
企业合格率
(%)
抽查产品数
(种)
合格产品数
(种)
产品合格率
(%)
私营企业(含个体) 8 6 75 8 6 7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 2 66.7 3 2 66.7
外资企业 8 8 100 8 8 100
股份有限公司 1 1 100 1 1 100
有限责任公司 62 51 82.3 62 51 82.3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6 6 100 6 6 100
合      计 88 74 84.1 88 74 84.1

 

  1. 检验项目
本次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抽查重点是对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性能密切相关的安全指标项目配光性能和光度性能项目进行了检测。具体情况见表9:
表9:2018年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检验项目统计分析
序号 检测项目名称 重要程度及不合格程度分类 检测项目数(种) 合格项目数(种) 合格率(%)
1 配光性能 A 86 73 84.9
2 光度性能 A 7 3 42.9
合计  93 76 81.7
 
由于本次抽取的样品类型及功能不同,本次抽样方案中规定的配光性能和光度性能,有部分项目不适用。本次检验项目数量及项目不适用说明见表10:
表10:检验项目不适用说明
项号 检测项目名称 检验数 项目不适用说明
1 配光性能 86 本次抽查中有7批次含回复反射器,该项目不适用
2 光度性能 7 本次抽查中有81批次不含回复反射器,该项目不适用
 
 
  1. 产品类型

本次抽查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与以往的抽查有较大区别,即考虑了摩托车用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及回复反射器。这两类产品在以往的抽查中并未涉及。本次抽查到汽车用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73批次,9批次检验不合格,合格率为87.7%,不合格项目为配光性能、光度性能。抽查到摩托车用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15批次,5批次检验不合格,合格率为66.7%,不合格项目为配光性能、光度性能。按产品类型统计合格率见表11和图4。
表11:按产品类型统计合格率

(1) 抽查结果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1. 产业集中区
我国从事生产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江苏省、浙江省、重庆市、吉林省、广东省、天津市、湖北省、河北省等8个省市,约占全国生产企业数量的80%左右。江苏省则是企业数量最多,产业最为密集的一个省份。该区域的企业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且多为集体或民营企业。在该区域出现产品不合格的情况相对也最为严重。江苏省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常州市和丹阳市。本次抽查江苏省35家企业,江苏地区合格率为85.7%。整个抽查中出现的14家不合格企业中,其中有5家来自江苏省且全部位于常州市和丹阳市,而且这5家企业同为小微型民营企业,如表12和图5所示。另有八家小微型民营企业也出现了产品不合格的现象,分别位于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和重庆市。除此之外,还有1家中型的中外合资企业也出现了产品不合格的情况,该企业位于湖北省。
表12:产业集中区抽查结果分析(按所在地区及企业规模)
所在市 企业规模 企业数量(家) 不合格企业数量(家) 该市产品合格率(%)
常州市 大型 0 0 75
中型 1 0
小微型 11 3
丹阳市 大型 0 0 86.7
 

 

  1. 检验数据和不合格项目分析

抽查中发现的14种产品不合格产品中,涉及配光性能和光度性能两个项目,涉及不合格项次18项次,其中回复反射器4项次,前转向信号灯3项次,前照灯2项次,倒车灯2项次,后转向信号灯1项次,后位灯1项次,前位灯1项,制动灯1项次,后雾灯1项次,后示廓灯1项次,侧标志灯1项次,见图6。按产品类型统计不合格项次,其中摩托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共涉及不合格项次7项次,汽车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共涉及不合格项次11次。

本次抽查有4项次回复反射器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13:不合格企业名单-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丹阳市俊帆汽车部件厂 2016-12-05 JF212B 汽车侧组合灯 侧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
佛山市南海廷安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 2018.9.2 TA125-2-E1 机动车回复反射器 后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
广州市德霸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2018.6.16 DB-3025D 汽车后组合灯 后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
广州常航部件有限公司 2018年8月5日 CH125-C 摩托车后组合灯 后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11564-2008《机动车用回复反射器》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14:不合格具体情况-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系数CIL(mcd/lx)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JDG180075
-01
JDG1800
75-02
JDG1800
75-03
JDG1800、75-04 JDG1800
75-05
JDG1800
75-06
丹阳市俊帆汽车部件厂 垂直:0°
水平:0°
≥600 267 430 478 323 303 607
垂直:10°~-10°
水平:0°
≥400 162 320 368 292 263 329
垂直:5°~-5°
水平:20°~-20°
≥200 119 161 227 169 126 213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系数CIL(mcd/lx)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0118MI91201
佛山市南海廷安机动车配件有限公司 垂直:0°
水平:0°
≥240 102.1
垂直:10°~-10°
水平:0°
≥160 78.3
垂直:5°~-5°
水平:20°~-20°
≥80 59.0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系数CIL(mcd/lx)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每只样品 五只样品平均值
每只
样品
五只
样品平均值
0118MI
91202
0118MI
91203
0118MI
91204
0118MI
91205
0118MI
91206
垂直:0°
水平:0°
≥240 ≥300 102.1 111.3 100.6 81.7 104.6 100.1
垂直:10°~-10°
水平:0°
≥160 ≥200 80.0 92.7 81.7 57.5 86.6 79.7
垂直:5°~-5°
水平:20°~-20°
≥80 ≥100 52.2 62.0 55.5 41.8 53.2 52.9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系数CIL(mcd/lx)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0118ZSX0401 0118ZSX0402
广州市德霸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垂直:0°
水平:0°
≥240 74.8 118.5
垂直:10°~-10°
水平:0°
≥160 69.3 63.3
垂直:5°~-5°
水平:20°~-20°
≥80 53.0 43.9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系数CIL(mcd/lx)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0118ZSX0401 0118ZSX0402
广州常航部件有限公司 垂直:0°
水平:0°
≥240 20.0 13.0
垂直:10°~-10°
水平:0°
≥160 3.8 3.3
垂直:5°~-5°
水平:20°~-20°
≥80 1.9 0.9
垂直:5°~-5°
水平:20°~-20°
≥2 1.4 0.6
                                 
 
本次抽查有3项次前转向信号灯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15:不合格企业名单-前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浙江金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8-08-18 TA01 汽车前组合灯 前转向灯配光性能
常州市博皓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2018-05-15 2018-08-08 XAD11-4-4121001/XAD11-4-4121002 汽车前组合灯 前转向灯配光性能
丹阳市百卡备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18-07-21 BKBP163307301LBKBP163307302R 汽车前组合灯 前转向灯配光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17509-2008《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以及GB 17510-2008《摩托车光信号装置配光性能》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16:不合格具体情况-前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浙江金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10U-5L 28~840 13.80 12.77
5U-10L 28~840 13.91 12.91
5U-0 98~840 63.66 58.49
0-10L 49~840 12.46 11.54
0-5L 126~840 20.49 14.91
0-0 140~840 39.06 31.43
0-5R 126~840 24.85 21.74
0-10R 49~840 23.59 25.18
5D-20L 14~480 1.86 1.84
5D-10L 28~840 3.04 2.11
5D-0 98~840 9.60 11.73
5D-10R 28~840 14.99 15.92
5D-20R 14~480 11.24 10.50
光分布最小角范围内发光强度 0.24~840 0.05~112.66 0.06~111.17
10°视场与5°视场之间的区域的发光强度 应平缓增加 光分布不均匀 光分布不均匀
常州市博皓车辆部件有限公司 10U-5R 28~840 50 26
5U-20L 14~480 42 11
5U-10L 28~840 58 23
5U-0 98~840 49 55
5U-20R 14~480 11 32
0-10L 49~840 138 25
0-5L 126~840 104 44
0-0 140~840 91 61
0-5R 126~840 94 75
5D-0 98~840 17 97
5D-10R 28~840 9 159
5D-20R 14~480 7 64
10D-5L 28~840 18 11
10D-5R 28~840 10 19
丹阳市百卡备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5U-0 140~960 116 121
0-5L 180~960 140 130
0-0 200~960 143 128
0-5R 180~960 139 141
5D-0 140~960 112 107
 
本次抽查有2项次前照灯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17:不合格企业名单-前照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浙江黄岩明元灯具厂 2018.3 MYLY-7-QZHD 摩托车前组合灯 前照灯配光性能
常州市格宇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DLS-D01 2018-10-06 摩托车前组合灯 前照灯配光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4599-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GB 21259-2007《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GB 25991-2010《汽车用LED前照灯》、 GB/T 30036-2013《汽车用自适应前照明系统》、GB 5948-1998《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GB 19152-2016《发射对称近光和/或远光的机动车前照灯》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18:不合格具体情况-前照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照度(lx)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浙江黄岩明元灯具厂 B50L ≤0.5 0.42 2.04
75R ≥4.8 1.61 1.64
50R ≥4.8 2.19 2.30
25L 2.08 0.44 2.08
Ⅲ区任何点 1.06 3.30 1.06
Ⅳ区任何点 1.60 1.75 1.60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光强(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常州市格宇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HV ≥12800 1653 4787
H-2.5°R ≥7200 4010 3951
H-2.5°L ≥7200 4323 4415
Imax 16000~258000 7652 7669
 
本次抽查有2项次倒车灯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19:不合格企业名单-倒车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任丘市鑫腾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8.10 XTF-A 摩托车后组合灯 倒车灯配光性能
常州永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8-09-27 YY-038 汽车后组合灯 倒车灯配光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15235-2007《汽车及挂车倒车灯配光性能》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20:不合格具体情况-倒车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任丘市鑫腾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0U-10L 8~360 5.65 3.73
10U-0 12~360 5.88 3.89
10U-10R 8~360 6.77 3.68
5U-45L 12~360 4.69 2.77
5U-10L 16~360 8.04 7.39
5U-0 20~360 8.52 7.16
5U-10R 16~360 9.65 6.77
5U-45R 12~360 2.81 3.01
0-45L 12~360 4.39 3.21
0-30L 20~360 4.84 6.06
0-10L 40~360 5.73 9.95
0-0 64~360 6.18 9.80
0-10R 40~360 7.35 8.88
0-30R 20~360 4.40 6.36
0-45R 12~360 3.35 3.55
5D-45L 12~360 4.46 4.43
5D-30L 20~720 5.34 4.15
5D-10L 40~720 7.72 7.58
5D-0 64~720 8.00 7.31
5D-10R 40~720 8.32 6.75
5D-30R 20~720 4.92 4.74
5D-45R 12~720 2.54 10.06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L R 点亮1min 点亮30min 点亮1min 点亮30min
常州永业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5U-45L —— 12~360 —— —— 3 3
5U-45R 12~360 —— 4 4 —— ——
0-45L —— 12~360 —— —— 3 3
0-45R 12~360 —— 4 4 —— ——
5D-45L —— 12~720 —— —— 3 3
5D-45R 12~360 —— 4 4 —— ——
 
本次抽查有1项次后转向信号灯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21:不合格企业名单-后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台州迪克机车工业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13日 2010011116437176 摩托车后组合灯 后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17509-2008《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22:不合格具体情况-后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台州迪克机车工业有限公司 10U-5R 8~420 11.55 5.72
5U-0 28~420 13.02 8.14
0-10L 14~420 9.46 19.35
0-5L 36~420 10.25 16.22
0-0 40~420 17.75 8.66
0-5R 36~420 23.46 5.15
0-10R 14~420 23.96 5.24
5D-10L 8~420 7.35 16.31
5D-0 28~420 15.10 6.73
5D-10R 8~420 19.51 4.33
10D-5L 8~420 6.74 12.84
10D-5R 8~420 16.34 4.94
 
本次抽查有1项次后位灯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23:不合格企业名单-后位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任丘市鑫腾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8.10 XTF-A 摩托车后组合灯 后位灯配光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5920-2008《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24:不合格具体情况-后位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点亮1min 点亮30min 点亮1min 点亮30min
任丘市鑫腾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5U-0 2.24~14.4 1.81 2.15 1.63 2.02
0-5L 2.88~14.4 1.95 2.43 1.76 2.28
0-0 3.2~14.4 1.85 2.64 1.67 2.48
0-5R 2.88~14.4 1.80 2.60 1.62 2.44
5D-0 2.24~72 1.84 1.68 1.66 1.58
5D以上 0.04~14.4 0.03~1.71 0.04~1.57 0.03~1.54 0.04~1.41
5D以下 0.04~72 0.03~2.73 0.03~2.60 0.03~2.46 0.03~2.34
 
本次抽查有1项次前位灯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25:不合格企业名单-前位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十堰东风三立车灯有限公司 左 2018.8.23 右 2018.8.28 Z210010J-D0204,Z210020J-D0204 汽车前组合灯 前位灯配光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5920-2008《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26:不合格具体情况-前位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点亮1min 点亮30min 点亮1min 点亮30min
十堰东风三立车灯有限公司 0-5L 2.88~72 95.74 71.64 41.28 23.89
0-0 3.2~72 58.0 43.4 103.5 59.9
0-5R 2.88~72 73.85 55.26 88.35 51.13
任一可见方向 0.04~72 0.20~107.01 0.15~80.07 0.41~115.22 0.24~66.68
 
本次抽查有1项次制动灯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27:不合格企业名单-制动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任丘市鑫腾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8.10 XTF-A 摩托车后组合灯 制动灯配光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5920-2008《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28:不合格具体情况-制动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任丘市鑫腾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0U-5L 6.4~222 4.31 3.71 3.89 3.42
10U-5R 6.4~222 4.63 3.90 4.18 3.59
5U-20L 3.2~222 3.42 2.69 3.09 2.48
5U-10L 6.4~222 3.57 3.12 3.22 2.87
5U-0 22.4~222 3.83 3.60 3.46 3.31
5U-10R 6.4~222 3.70 3.29 3.34 3.03
5U-20R 3.2~222 3.30 2.64 2.98 2.43
0-10L 11.2~222 3.57 3.98 3.22 3.66
0-5L 28.8~222 4.02 4.00 3.63 3.68
0-0 32~222 3.79 4.31 3.42 3.97
0-5R 28.8~222 3.60 4.16 3.25 3.83
0-10R 11.2~222 3.52 3.92 3.18 3.61
5D-20L 3.2~222 3.26 2.60 2.94 2.39
5D-10L 6.4~222 3.48 3.02 3.14 2.78
5D-0 22.4~222 3.66 2.83 3.30 2.61
5D-10R 6.4~222 3.60 3.49 3.25 3.21
5D-20R 3.2~222 2.49 2.31 2.25 2.13
10D-5L 6.4~222 3.88 4.04 3.50 3.72
10D-5R 6.4~222 3.83 4.07 3.46 3.75
 
本次抽查有1项次后示廓灯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29:不合格企业名单-后示廓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广州市德霸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2018.6.16 DB-3025D 汽车后组合灯 后示廓灯配光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5920-2008《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30:不合格具体情况-后示廓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左灯 右灯 L R
点亮1min 点亮30min 点亮1min 点亮30min
广州市德霸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10U-5L 0.64~14.4 –––– 25.37 –––– 23.80 ––––
10U-5R –––– 0.64~14.4 –––– 32.03 –––– 28.98
5U-10L 0.64~14.4 –––– 27.92 –––– 26.19 ––––
5U-0 2.24~14.4 2.24~14.4 51.36 110.54 48.17 100.02
5U-10R –––– 0.64~14.4 –––– 32.67 –––– 29.56
0-10L 1.12~14.4 –––– 32.77 –––– 30.74 ––––
0-5L 2.88~14.4 –––– 57.39 –––– 53.83 ––––
0-0 3.2~14.4 3.2~14.4 58.23 175.60 54.62 158.89
0-5R –––– 2.88~14.4 –––– 175.60 –––– 158.89
0-10R –––– 1.12~14.4 –––– 118.76 –––– 107.46
5D-0 2.24~14.4 2.24~14.4 22.85 86.60 21.43 78.36
5D-10R –––– 0.64~14.4 –––– 172.00 –––– 155.63
5D-20R –––– 0.32~14.4 –––– 49.67 –––– 44.94
10D-5R –––– 0.64~14.4 –––– 95.06 –––– 86.01
任一可见方向 0.04~14.4 0.26~60.90 0.39~182.11 0.24~57.12 0.35~164.78
 
本次抽查有1项次后雾灯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31: 不合格企业名单-后雾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重庆奥方工贸有限公司 左18.9.5 右18.9.6 4116300-E01,4116400-E01,4134100-E1 汽车后组合灯 后雾灯配光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11554-2008《机动车和挂车用后雾灯配光性能》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32:不合格具体情况-后雾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重庆奥方工贸有限公司 H-H轴轴线上左、右10°之间的测量值 120~360 207.07~502.41 223.18~356.01
V-V轴轴线上上、下5°之间的测量值 120~360 214.98~361.81 171.14~347.15
几何可见度范围内任一方向的最大发光强度 距h-h线上15°以下区域 ≤360 502.41 400.61
           
 
本次抽查有1项次侧标志灯产品配光性能不符合。名单如下:
表33:不合格企业名单-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或批次号 型号 产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丹阳市俊帆汽车部件厂 2016-12-05 JF212B 汽车侧组合灯 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按本次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GB 18099-2013《机动车及挂车侧标志灯配光性能》一致性检验要求,上述企业的不合格情况具体如下:
表34:不合格具体情况-侧标志灯配光性能
生产企业 不合格测试点或测试区域 发光强度(cd)
生产一致性要求 不合格检测结果
L R
点亮1min 点亮30min 点亮1min 点亮30min
丹阳市俊帆汽车部件厂 基准轴方向0-0 3.2~30.0 1.6 1.3 2.4 1.3
几何可见度最小角范围内发光强度 0.48~30.0 0.71~1.60 0.58~1.30 0.81~2.40 0.44~1.30
 
 
一、 历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与前几次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对比,如表35和图7所示。
表35: 本次抽查与上几次抽查结果对比表
            抽查时间
对比项目
2013年第一批 2014年第四批 2016年第二批 2018年第三批
实际抽查企业数量(家) 60 90 60 88
企业合格率(%) 85.0 91.1 88.3 84.1
产品合格率(%) 85.0 91.1 88.3 84.1
不合格企业集中省份地区合格率(%) 江苏省76.5 江苏省86.2 江苏省88.9 江苏省85.7
主要测试项目合格率(%) 85.0 91.1 88.3 84.1
 


本次抽查与2013年第一批、2014年第四批以及2016年第二批监督抽查结果相比,本次抽查的企业数量为88家,而2013和2016年抽查的企业数量为60家,2014年抽查的企业数量为90家,几次抽检中企业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基本持平,不合格企业数量最多的仍然是江苏省,但是该地区合格率相较于前几年的抽查的结果相比有所下降,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方监督部门监管力度还需加强,需要进一步抑制产品不合格现象的发生;而且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抽查分别出现了位于浙江省、广东省各3家企业不合格,河北省、湖北省、重庆市各1家企业不合格的情况,这说明其他地区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产品质量问题也需要引起重视。
从出现不合格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功能上去比较,2013年第一批的抽查出现了3项次近光前照灯、6项次后雾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而2014年第三批的抽查又出现了1项次近光前照灯、4项次前转向信号灯、2项次后位灯、制动灯、2项次后雾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2016年第二批的抽查出现了1项次前雾灯、3项次后位灯、2项次制动灯、3项次后转向信号灯、1项次前转向信号灯、1项次后雾灯产品配光性能不合格。2018年第三批的抽查出现了3项次前转向信号灯、1项次后转向信号灯、1项次摩托车近光前照灯、1项次摩托车远光前照灯、1项次后雾灯、1项次后示廓灯、1项次制动灯、1项次后位灯、2项次倒车灯、1项次前位灯、1项次侧标志灯配光性能和3项次后回复反射器、1项次侧回复反射器光度性能不合格。
近四次抽查中后雾灯均出现了不合格的情况,而后位灯、制动灯和前转向信号灯也在三次抽查中出现了不合格的情况。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抽查出现了后示廓灯、倒车灯、前位灯和侧标志灯不合格的情况,这在之前的抽查中较少发现。且本次抽查新增加了摩托车用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及回复反射器,抽查结果中出现了多项摩托车近光前照灯、摩托车前照灯、后回复反射器及侧回复反射器的不合格情况,尤其是回复反射器和摩托车前照灯功能,涉及回复反射器功能的7批次抽查样品中共有4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仅为42.9%。涉及摩托车前照灯功能的5批次抽查样品中共有2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仅为60%。摩托车用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及回复反射器是本次抽查新增的考核项,这类产品的质量状况以前监管力度不足,这些情况需要相关监督部门引起注意,加强行业监管力度,提高该类产品的质量,提升行车安全。而本次抽查中并没有发现以往合格率较低的汽车近光前照灯不合格情况,这说明了大部分企业对设计难度较高、质量问题较突出的近光前照灯的重视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此反应出来的问题是,企业对比较容易忽略的光信号装置质量把控不严,出现了多项不合格情况。光信号装置在汽车行车安全中也非常重要,相关监督部门应继续加强对相关灯具的监管力度,同时督促企业在重视前照灯功能的同时也不能放松对光信号装置的质量控制。
本次抽查与 2016 年第 2 批监督抽查结果相比,企业合格率和产品合格率下降了约 4.2%。不合格企业大部分集中于江苏省,应持续予以关注,对江苏地区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行业进行必要的治理。
二、 现行产品标准适用性分析及建议
本次抽查产品88批次,依据的强制性标准16个,涉及的标准有GB 4599-2007、GB 4660-2016、GB 5920-2008、GB 5948-1998、 GB 11554-20086、 GB 11564-2008、GB 15235-2007、GB 17509-2008、GB 17510-2008、GB 18408-2015、 GB 18409-2013、GB 18099-2013、GB 19152-2016、GB 21259-2007、GB 23255-2009、 GB 25991-2010;依据的推荐标准2个,分别是GB/T 30036-2013和GB/T 30511-2014。由于本次抽查的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为3C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被抽检的产品均为获得3C证书的产品,本次抽查的依据标准和检验方法均为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申请3C证书时所依据的标准,但其判定标准依据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的生产一致性要求。需要指出的是按生产一致性要求管理条款的相关规定,与申请初认证时的型式试验相比,生产一致性要求给予了适当放宽,具体情况参考各标准的相关条款。
三、 针对抽查工作结果的建议
通过本次抽查工作我们了解到,目前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生产企业的硬件条件和软件条件发展存在明显的差异。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外资、合资企业从产品研发、定型生产到检验出厂,每项环节都遵守严格的管理体系,并且不断推出新产品、新技术,促进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行业的发展,其产品的合格率很高;而以小型企业为主的地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的生产设备不够先进,加之其没有足够的足够的资金进行产品研发,且没有严格的管理体系,故不合格率也相对较高,这也是很多小型企业发展所遇到的瓶颈。
通过对此次不合格企业产品的初步分析,我们可以明显的感受到企业对灯具产品的质量问题的重视程度已经有所提高,从抽查的汽车近光前照灯产品来看,抽查到汽车近光前照灯检验结果并未发现不合格项,众所周知,前照灯的设计难度和制造难度都比较高,但此次未发现不合格项,这在以往是很难想象的也是值得欣喜的。这说明不管从企业自身而讲,还是从我们质量监督部门来讲都是一个不小的成绩,即说明了企业对产品质量的重视也体现出了质量监管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尽管如此在此次抽查新增的摩托车用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及回复反射器中出现了较高比例的不合格情况。这说明相对于汽车类灯具的产品质量,摩托车类灯具产品质量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与其以往受重视程度不足有着密切的关系。
作为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的质量监督部门,我们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优化奖惩措施,对于那些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该按照相关质量法规,继续对不合格企业进行有效跟踪,继续对连续出现问题的企业进行严格处罚管理,督促企业纠正错误,牢固产品质量意识,重视公众和社会利益,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对于其中一些抽查产品合格,质量良好的企业,应该及时公布出来,为广大消费者选购产品提供可靠的信息,促进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行业的发展和提高,让企业知道只有真正提高产品质量,才能获得消费者的青睐,而只靠降低成本谋求利润,对于抽查存侥幸心理却不愿意改进产品是很难获得长远发展的。
同时,我们还应该尽力引导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注重开发,督促企业提升产品管控质量,帮助企业提高对产品所实施标准的认知水平,从而规范和促进我国机动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上海机动车检测认证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顺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