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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售酒给未成年人! 7-ELEVEN北京一门店被罚1000元

发布时间:2022-01-14    来源:央广网    浏览量:45664

  北京1月13日消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朝市监处罚〔2022〕44号)显示,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八里庄南里店因向未成年顾客销售“真露青葡萄味利口酒”,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

  (图源自CFP)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2021年8月23日晚8点39分,向一名顾客销售“真露青葡萄味利口酒”一瓶,零售价是17.9元/瓶。2021年09月09日经宁xx确认,购酒人为其子属未成年人。另据调查,当事人销售的“青葡萄味利口酒”零售价是17.9元/瓶,“真露青葡萄味利口酒”进货价是12.35元/瓶,其中含税款1.42元/瓶。“真露青葡萄味利口酒”利润是5.55元/瓶。

  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月6日。

  (截图自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记者查询,《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天眼查数据显示,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经营零售、批发粮油制品、酒、茶、食品、饮料、保健食品等。该公司由柒一拾壹(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株式会社7-11日本”全资子公司)、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持股比例分别为65%、25%、10%。

  值得注意的是,据央广网此前报道,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因使用不完整中国地图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网站上展示不完整地图存在:1、漏绘南海诸岛岛点;2、漏绘钓鱼岛、赤尾屿;3、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表示错误;4、藏南地区国界线表示错误;5、错将台湾省按独立国家表示的行为。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入口处展示不完整地图存在:1、漏绘钓鱼岛、赤尾屿;2、南海诸岛岛点表示有误;3、藏南地区国界线表示错误;4、阿克赛钦地区国界线表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