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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23-12-07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什么法律后果?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