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加工制作食品过程中,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答:(一)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二)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三)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加工制作食品;
(四)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八)使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九)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如织纹螺等);
(十)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加工制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