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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然气加气站欺骗消费者使用加气机伪造数据违法案如何执法?

发布时间:2024-04-02    来源:河南省焦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    浏览量:

  一、案情介绍

  2009年11月26日,甲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到A 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A加气站所充装天然气实际密度(单位kg/m³,下同)为0.7014,而该加气站却擅自将加气机上密度参数设定为0.6550。这样,当汽车充装了1m³的天然气,本应当获得0.7014kg的气体,加气站实际只加了0.6550kg,达到了欺诈的目的。

  证据面前,A加气站承认了此违法行为,并积极着手统计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以给其IC卡充值的方式开始赔偿。经调取账册和深入调查,查明其在2009年9月3日至11月26日期间,共计销售天然气 252352.03m³。天然气售价3.1元/m³,其计量误差为6.615%,经计算,该加气站给消费者造成损失为51751.23元,依法扣除税款后违法所得为50198.69元。

  经局案审会研究,甲市质监局依据程序向甲加气站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A加气站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未提出听证申请。2009年12月 21日,甲市质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51条,对甲加气站做出了如下处罚:1、责令赔偿损失;2、没收计量器具;3、没收违法所得50198.69元;4、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下达之后,相对人未提出异议,于2009年12月25日履行了处罚决定。

  二、案件分析

  1、该案的特点与难点

  (1)加气机结构复杂,不清楚计量原理,难以对其有效查处。

  (2)气体看不见摸不着,密度难以掌握,有很强的迷惑性。

  (3)加气机有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合格证书,更容易让人认为加气机计量是准确的。

  (4)燃气种类很多,查清他们之间的参数、组分等技术指标,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

  2、案件突破点:

  为什么加气站会在加气机上进行计量作弊?先从它的结构和计量原理讲起。

  加气机由气体过滤器、电磁阀、质量流量计、电子计控器、压力变送器、安全阀、拉断阀、加气枪、防暴器、控制键盘、显示面板等组成。

  加气机的核心部件是质量流量计,所称量的是气体的质量。压缩天然气进入加气机后,气体的流向是经过气体过滤器、加气机电磁阀、质量流量计、拉断阀和加气枪,注入汽车储气瓶,完成加气工作。

  计量数据的流向是由质量流量计在计量过程中称出气体质量,这一数据送入电子计控器,电子计控器根据在控制键盘上输入的气体密度,将天然气的质量信号根据公式换算为体积信号,体积信号输出到显示面板上,完成整个计量过程。

  从以上原理可以知道,加气机设计之初就是以质量结算的。因为气体质量比较抽象,难以直观体现,为了顺应人们的习惯,所以加气机厂和加气机相关标准保留了将质量换算为体积的方法,换算过程中引入了密度,为作弊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加气机生产企业给出了电子计控器中质量换算成体积的公式是:

  体积=质量/密度*仪表系数[MS1](或当量系数)

  在上式中,决定体积数值的有三个变量(参数)。

  一是质量。即质量流量计所称出来的量,这一数值准确与否取决于计量检定机构。

  二是仪表系数(当量系数)。这是加气机厂为修正质量流量计所设定,每个加气机厂设定不同。每次检定时,通过调整这一参数,以修正质量流量计误差,但检定有效期内不允许再行更改。

  三是密度。这是影响体积结算值的关键数据。因为天然气的组分会有不同,它的密度会有变化,所以这一系数设计为可调状态。

  可以看到,在质量流量计对气体质量称重测定之后,在电子计控器换算过程中,影响体积换算有两个关键数据:“系数”和“密度”。加气机上设置有一个小键盘,加气站工作人员通过该键盘,输入气体密度和仪表系数两个参数。质量流量计测定质量后,电子计控器在其换算体积时,直接引用键盘输入的天然气密度和仪表系数。

  这就是加气机计量中存在的漏洞。作为精密严谨的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直接影响计量结算值准确度的三个关键参数中,竟然有两个是依靠人工输入的。可以说,如果加气站知道了密码,掌握了调整方法,利用这两个参数,作弊者想怎么偷就怎么偷,想克扣多少就能克扣多少!

  3、案件办理中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争议一、气体密度会随着温度、压力变化。在温度、压力不同的情况下,加气量会形成不一样。加气站负责人所描述的气体密度应随温度、压力变化而变化的说法是一种偷换概念的说法。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气体密度与科学计算中的气体密度是不同的概念。

  在气体的计量过程中,其结算体积是标准状况下(20℃,101.325kPa)的体积。

  在计算公式“体积=质量/密度”中,对质量来说,与压力温度没有关系,国家标准GB/T 19237-2003《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的第3.3条:“质量流量计工作过程中不受压力、温度和黏度变化的影响。”

  气体密度在标准状况下(20℃,101.325kPa),当然是确定的值。

  争议二、加气站认为加气机有省计量院的检定合格证书,因此,加气机的计量是准确的。实则不然,加气机具有检定合格证书,只能证明其质量流量计是合格的(没有其他作弊行为的前提下),并不涉及质量与体积的换算是否准确。也就是说,加气机具有检定合格证书,只代表质量流量计准确,不代表加气机显示屏幕上的体积是正确的。

  争议三、天然气的密度计算与设定概念认识有误。天然气的密度是根据天然气的组分计算出来的,国家标准GB/T 11062-1998《天然气发热量、密度、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中第8.1和8.2 条分别给出了理想气体和真实气体的计算公式。

  标准状况下,上式中的P、R、T都是常数,xj和Mj分别是组份j的摩尔分数和摩尔质量。所以说,组分直接决定了气体的密度。

  该案办理时,现场检查和调查取证要注意提取气质报告或抽样检验密度,该报告中一般有天然气的密度。对于个别报告仅有气体组分的,按照上式计算即可,计算中,要注意气体组分如果是体积分数,要将其换算为摩尔分数。

  争议四、既然密度是随组分变化的,那么加气站是否可以按照自己意思随意调整密度。答案是否定的。天然气的密度取决于组分,不同来源的天然气,因为组分不同,其密度确实会有微小差别。这就是在加气机上要留有密度调整功能的原因。但对于某一个地域来说,其加气站所充装的天然气来源是比较固定的,加气站不必要频繁地改变密度值。在JJG 996-2005《压缩天然气加气机计量检定规程》的6.3.3.3也规定:加气机计量误差调整装置应有可靠的封印,不得随意更改。

  三、案件办理启示

  1、溯源式执法打假方法的威力。

  溯源,即“溯本求源”,就是追寻根本、探求起源。其核心,就是分析其本质和原理,还原事物的本来面目。

  引发这一思路的理由是:天然气销售中,位于过程两端的分别是使用天然气的汽车司机和销售天然气的专业人员,双方对于天然气和加气机所掌握的知识是不对等的,加气站具有明显的优势。不法的销售者会千方百计的利用自己的优势,采用种种手段,使用“障眼法”,在所销售商品的真实计量状况布上重重迷雾,从而获得超出正常的非法利润。

  2、办理本案的具体经验技巧

  (1)案前准备充分。

  在查处该案之前,甲市质监局做了精心的准备。学习加气机的结构和计量原理,学习加气机计量检定技术,学习气体的种类、气体的各项参数及其含义。通过学习,掌握了加气机计量作弊的根本原理。

  (2)人员部署合理。

  办案中,为打消加气站的警觉,进入现场检查的仅有4名执法人员。进入前每个人均掌握了作弊原理、作弊手法,详细分解了每人在查处中的分工,人人均有定位,整个现场尽管人员少、头绪多,进展却井然有序。

  (3)现场行动迅速。

  到现场之后,按照事先的分工,各人高效运转,各种调查取证一气呵成,在相对人还没有彻底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时候,已经基本完成了现场检查。然后及时将负责人和主要操作人分开进行调查,及时、全面、准确搜集和固定证据,一套组合拳打完后,此案已经基本成功。

  (4)善于掌控心理。

  在执法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完成取证后,相对人经过一夜的谋划,也在制定逃避的对策。第二天,相对人来到甲市质监局,抛出了一个“有力的反证”,即拿来一份气质检验报告,该报告上的密度与现场检查时加气机上设置的基本一致,相对人声称,这是他们所加气体的真实密度,他们是正确的。

  执法人员查阅了报告后,敏锐地发现该报告的重大破绽。但并没有急于反驳,而是立即拿出调查笔录文书,对该检测报告内容进行了复述记录并请相对人确认。

  然后,拿起电话查找远在乙省的检验机构,联系到了该检验机构负责人。收到该检验报告传真件后,该负责人当即判定,检验报告是假冒的,在第一时间证实了假报告,并对报告出具了回函加盖公章认定。

  整个过程我们请相对人进行了旁听,这一切,彻底在心理上征服了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