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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梁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梁山翔翔车行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发布时间:2025-12-01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通讯员  济宁市梁山县市场监管局  王目泉 )    根据投诉举报人反映梁山翔翔车行店涉嫌存在非法改装和速度解码电动车的情况,2025年8月27日,济宁市梁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梁山翔翔车行店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当事人销售给举报人的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上规定额定电压为48V,而商家已将该辆电动自行车改装为60V。经查,2025年8月27日下午,举报人到当事人处购买电动自行车,该客户相中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O2428Z要求安装容量大的电池组,根据客户的要求,当事人给该电动自行车安装了5块铅酸蓄电池,每块12V,合计该组电池电压为60V,并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速度解码,经过商谈销售价格是2000.00元,现场用微信扫码支付。对电池进行改装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使用非标电池易引发短路、过热,进而导致爆燃。并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速度解码,提高了速度,根据合格证的规定最高设计速度为25km/h,解码后的最高速度为30km/h,这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2025年8月28日,梁山县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当事人销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2025年9月17日,梁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1辆;罚款2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后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及时阻止非法改装车辆在市场上的流通,避免更多消费者因使用不安全车辆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