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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菩正堂大药房因涉发布违法广告被查

发布时间:2025-11-03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福建菩正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菩正堂大药房”或“当事人”)因涉发布违法广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1550元。

  莆市监处罚〔2025〕0507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线索登记表进行核查发现,当事人在拼多多网络店铺上销售“邦院长远红外消炎止痛贴”时,在网络页面上发布包含有“膝关节炎软骨磨损膝盖疼痛”等医疗广告用语。

  经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在互联网平台经营网络店铺。为了吸引更多顾客来购买其在互联网平台网络店铺上销售产品。当事人提供图片及文字说明请他人制作排版包含上述“邦院长远红外消炎止痛贴”等10个产品违法广告页面,然后由当事人自行发布到经营的网络店铺上。支付广告制作费用每个产品页面为250元,当事人委托他人制作上述10个产品页面广告费用总计2500元。当事人委托他人排版制作上述广告页面并发布于在互联网平台经营的网络店铺上,故当事人系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因广告经营者无主体登记信息、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无法查实。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给予从重处罚,处罚款7500元;2.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050元;以上罚款共计1155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