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市场监管局: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通讯员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夏永万 张哲 ) 在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近期,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铁拳”行动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执法行动,成功查办两起令人警醒的食品非法添加案件,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对辖区内某情趣用品店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店柜台内有“黑马”“冬虫夏草”等十三种瓶装商品在售。经抽样检测,该十三种商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其中十一种产品还含有他达拉非成分。这两种物质属于处方药,具有较大的毒性和副作用,国家严禁在食品中添加。执法人员秉持专业与严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无独有偶,在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又发现某卤菜店的卤水中含有可待因、吗啡、那可丁、罂粟碱成份,这些物质均来源于罂粟壳,是明确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经调查,该卤水系当事人自行购买配料在门市内制作加工,用于卤制猪头销售。当事人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卤水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警告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一直以来,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把保障食品安全当作首要任务,持续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在日常监管中,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查频次,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做到了全方位、无死角,让非法添加行为无处遁形。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宣传、发放资料、利用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从源头上减少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发生。此外,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强大合力,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