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品牌质量网-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主办国家级中央在京科技期刊《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的官方网站。全国产品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智库平台,消费品执法打假协作联盟专家智库建设平台,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摸排平台。

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4年版)

发布时间:2024-05-30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量: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3台,其中2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导体的固定 GB 4943.1—2022
2 电气间隙 GB 4943.1—2022
3 爬电距离 GB 4943.1—2022
4 天线端子绝缘 GB 4943.1—2022
5 抗电强度试验 GB 4943.1—2022
6 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 GB 4943.1—2022
7 保护导体 GB 4943.1—2022
8 预期的接触电压、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 GB 4943.1—2022
9 设备稳定性 GB 4943.1—2022
10 热灼伤(接触温度限值) GB 4943.1—2022
11 亮度 SJ/T 11348—2016
12 对比度 SJ/T 11348—2016
13 重显率 SJ/T 11348—2016
14 静态清晰度 SJ/T 11348—2016
15 亮度均匀性 SJ/T 11348—2016
16 色域覆盖率 SJ/T 11348—2016
17 声频率响应特性 SJ/T 11157.2—2016
18 能源效率 GB 24850—2020
19 被动待机功率 GB 24850—2020
20 电源端骚扰电压
或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
GB/T 13837—2012
GB/T 9254.1—2021
21 辐射骚扰场强
或1GHz以下辐射发射
GB/T 13837—2012
GB/T 9254.1—2021
22 谐波电流 GB 17625.1—2012
GB 17625.1—2022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4943.1—2022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安全要求
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17625.1—2022 电磁兼容 限值  第1部分: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24850—2020 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9254.1—2021 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
GB/T 13837—2012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SJ/T 11343—2015 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
SJ/T 11348—2016 平板电视显示性能测量方法
SJ/T 11157.2—2016 电视广播接收机测量方法  第2部分:音频通道的电性能和声性能测量方法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4 附则
本细则代替《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9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公告》(2023年第15号)中的《彩色电视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