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市宾馆酒店客房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3〕294号)
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你们《关于阶段性对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管的请示》(淄发改字〔2023〕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2023年3月份以来,“淄博烧烤”持续火爆,带动出游需求集中释放。鉴于“淄博烧烤节”叠加“五一”假期,当地宾馆酒店客房供求紧张,容易出现哄抬客房价格行为。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淄博市良好市场价格秩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旅游市场价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我省《关于构成哄抬价格行为涨价幅度界定问题的意见》(鲁价调发〔2005〕65号)等文件规定,同意你市在2023年“淄博烧烤节”前后,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即在规定时间和区域范围内,宾馆酒店客房价格上浮超过正常平均价格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宾馆酒店客房正常平均价格由你市根据现行价格情况,本着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测定,涨价幅度控制措施启动时间由你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实行该项价格监管措施前,你市应向社会予以公告,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价格监管措施结束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