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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晋中市跨部门行使商务和粮食领域 行政处罚权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量: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晋中市跨部门行使商务和粮食领域

行政处罚权的批复

晋政函〔2023〕 28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晋中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榆次辖区相对集中行使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商务局相关行政处罚权的请示》(市政发〔202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跨部门行使商务和粮食领域行政处罚权工作。

  二、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榆次辖区集中行使商务和粮食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三、上述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法律、法规规定的与上述范围内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也依法由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晋中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商务局依法承担日常监管工作,行使与日常监管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你市应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统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晋中市跨部门行使商务和粮食领域行政处罚权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