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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行政复议?

发布时间:2023-06-2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量:

咨询问题:如何进行行政复议?
留言日期:2019-09-10
您好!我们公司对北京市工商局的行政处罚不服,依法应该向你们提起行政复议,请问程序如何?是必须现场提交资料还是快递即可?复议有无专门的格式?邮寄地址是?谢谢

回复部门: 法规司
回复时间:2019-09-11
     1.行政复议申请提交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3.本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你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