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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委托方办公地址变更的前提下,变更后旧版标签是否能继续使用?

发布时间:2023-06-2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量:

关于委托方地址变更问题的资讯

留言日期:2019-05-06
请问仅委托方办公地址变更(非生产方地址且实际生产条件未改变)的前提下,变更后旧版标签是否能继续使用。

回复部门: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

时间:2019-05-07
食品生产者地址变更后应依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变更。变更完成后,本着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旧包装原则上可以继续使用,并应尽快使用完毕;使用期限请向当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