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品牌质量网-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防伪行业协会主办国家级中央在京科技期刊《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的官方网站。全国产品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智库平台,消费品执法打假协作联盟专家智库建设平台,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产品质量问题摸排平台。

委托生产食品行政处罚,应该处罚甲方?还是乙方?

发布时间:2023-06-2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量:


委托生产食品行政处罚

留言日期:2022-10-18
甲方(委托方)委托乙方(被委托方)生产海藻食品,签订有委托加工协议,全部由甲方销售。产品经抽检,食品添加剂超标,对于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应该处罚甲方?还是乙方?


回复部门: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时间:2022-10-24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委托生产食品,委托方应当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负责。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抽检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