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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归属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分公司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吗?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北京市场监管    浏览量:
     隶属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归属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分公司可以申请变更登记吗?
     答:可以。此类分公司可以申请变更登记,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①合并的提交合并协议复印件,分立的提交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②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导致公司解散的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③因合并(分立)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