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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某超市销售商品条码未经核准注册的预包装食品案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通讯员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柳茗琪 )     商品条码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多被印刷在商品包装上,如同商品的“身份证”,便于商品流通时商品信息的记录与流转,能够让消费者买得放心,销售者卖得舒心,同时也有利于市场规范经营,促进市场秩序健康发展。近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线索,查处了一起销售商品条码不符合规定的案件。

  一、案例简介

  (该照片为检查示意图,与本案无关)

  近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浦口区某百货超市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商家正在销售一款预包装食品,该商品条码为693****1008**。经查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现该商品外包装标明的生产商与实际生产商不一致。商家销售的食品包装上的商品条码涉嫌未经核准注册,其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作出行政处罚。

  二、法律分析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核准注册不得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条码”。《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质检办法函〔2008〕67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一、关于对‘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违法行为的认定问题,该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擅自使用他人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侵犯系统成员商品条码专用权的……”。

  根据上述条款内容,涉案百货超市的商品条码为他人注册,应当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典型意义

  商品条码的诞生极大地方便了商品流通,现代社会已离不开商品条码。商品条码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超市购物扫码就是商品条码在零售结算环节的应用表现,通过商品条码不仅实现售货、仓储和订货的自动化管理,而且通过相应的产、供、销信息系统,可以使销售信息及时为生产厂商所掌握。除此以外,商品条码也广泛应用在物流、电子商务、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

  以条形码 6901234567892为例,此条形码分为4个部分,从左到右分别为:1-3位:共3位,对应该条码的690,是中国的国家代码之一。(690--699都是中国的代码,由国际上分配);4-7位:共4位,对应该条码的1234,代表着生产厂商代码,由厂商申请,国家分配;8-12位:共5位,对应该条码的56789,代表着厂内商品代码,由厂商自行确定;第13位:共1位,对应该条码的2,是校验码,依据一定的算法(一般使用条码软件,由软件系统自动弹出最后一位校验码),由前面12位数字计算而得到。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品条码作为商品的“身份证”,通过使用激光扫描器等工具扫描商品条码,可识别出商品的制造商、名称、价格、规格等商品信息,其中的厂商识别代码是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统一分配的,有效期为2年,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办理续展手续。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商品有效的条码证明文件,不得销售未注册、冒充、伪造商品条码的产品。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也可主动使用手机应用软件等工具扫描商品条码,获取商品的基本信息,确认商品信息符合自己的购买需求,积极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