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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第三十三条对应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6-16    来源:香格里拉市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股    浏览量:
违反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得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