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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某液化气充装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

发布时间:2023-12-28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浏览量:
郴州市永兴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永兴县某液化气充装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案

        2023年5月5日,永兴县市场监管局对永兴县某液化气充装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22日,永兴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永兴县某液化气充装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于2023年2月11日充装销售的13瓶型号为YSP118液化石油气气瓶瓶身未见气瓶信息二维码。经查,上述13个液化石油气瓶系永兴县某经营店赵某所有,均为检验合格的气瓶。当事人通过采取扫本单位办理了使用登记的气瓶信息二维码的手段,充装非自有产权的气瓶。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8.4(5)规定:“充装单位只能充装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以及使用登记机关同意充装的气瓶,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气瓶。”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永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气瓶安全无小事,充装单位利用“口袋码”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极易造成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的重大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气瓶充装领域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气安全。本案例摘自: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