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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尉犁县烟草专卖局打击无证经营烟草制品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9-11    来源:尉犁县烟草专卖局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通讯员  尉犁县烟草专卖局 杨倩 )   据本刊通讯员报道, 2023年3月2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案件当事人袁某、谭某进行判决,袁某被判处罚金七千元,没收违法所得四千五百元,并对其扣押在案的卷烟依法予以没收;谭某被判处罚金一万六千元,没收违法所得九千一百元,并对其扣押在案的卷烟依法予以没收。

  2022年,巴州尉犁县烟草专卖局接举报称,有商店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随后联合公安机关对袁某、谭某违法经营场所实施侦查,在两人经营场所内查获大量违法卷烟。经后期立案调查,确认两人长期从其他商店处大量购入卷烟用于违法销售的事实,袁某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万余元,谭某非法经营数额则高达十四万余元

  袁某、谭某在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两人作出刑事判决。

  袁某、谭某的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还严重侵害了其他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尉犁县烟草专卖局在此温馨提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是违法行为,请各类经营主体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对于商店有无证售卖卷烟、电子烟,出售假冒伪劣卷烟、电子烟,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拨打12313、12315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