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通讯员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浩 ) 为进一步加强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以下简称含特复方制剂)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强化含特复方制剂管理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近期,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面强化含特复方制剂监督管理工作。
强化风险管控
要求零售药店在含特复方制剂(含麻制剂)专柜上张贴《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告知书》,在销售含特复方制剂时,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委托其他人员代购的,应同时登记购买人和实际使用人的身份信息。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含特复方制剂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同时,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中对含特复方制剂购买量异常增长、短时间内多人次代购等可疑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暂停销售,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报告。
强化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含特复方制剂管理制度。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一个批次的含特复方制剂进行核查追溯,查看药品零售企业是否严格落实含特复方制剂采购、收货、验收、储存、销售等相关制度。同时,根据《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网上巡查力度,重点查看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通过网络违规销售含特复方制剂。
强化后续处置
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及时采取告诫、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查实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含特复方制剂的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我区含特复方制剂监管工作总体向好,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下一步,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含特复方制剂的监管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防范化解含特复方制剂安全管理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