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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关于规范双11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5-11-07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全区广大网络经营者: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通讯员  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朱彬彬 )    为规范双11网络促销经营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区网络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全区网络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网络销售的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依法明码标价

  全区网络经营者要在商品详情页面、支付页面等显著位置,以清晰、明确的方式展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信息,不得使用模糊、误导性的标价方式,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全区网络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作出具体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不得在实际交易中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四、规范促销行为

  全区网络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地标示活动信息。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赠送商品或服务的,应当标明赠品的品名、数量等信息,赠品不免费的,应当标明赠品价格。

  请全区网络经营者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全区网络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 12315 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