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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出险未按定损单更换配件维权案

发布时间:2023-11-2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据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发布的“022年六安市消保委及市场监管系统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汽车出险未按定损单更换配件维权案内容如下:
[案例简介]
2022年5月23日,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接到陈女士的投诉,反映其于3月15日因发生交通事故将车辆送往六安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3月18日保险公司按照定损清单向该公司支付21700元费用,但陈女士核对结算单和定损单时发现该公司并未按照保险公司的定损清单更换配件,有2个定损清单上的配件未予更换。陈女士认为该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该公司补偿投诉人2700元损失。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警示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保险公司应按照车辆实际损失予以定损,汽车维修公司应遵守约定,按照定损清单进行维修,如对定损单有异议,也应事先与车主及保险公司沟通并得到认可,否则构成违约。该公司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