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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持有者是否可对侵犯商标权产品做标记?

发布时间:2023-06-12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量:

公众留言咨询:商标持有者是否可对侵犯商标权产品做标记
留言日期:2018-12-17
您好,请问作为某商品商标持有者,用户拿假货通过我们的代理商申请返厂维修(假货和真货放一起),我们在鉴定出该产品是假货后是否可以在该假货商品外观用激光刻一个标识(内部鉴别使用且不影响假货功能和使用)用来确认该产品是假货,并返给该用户,以防止该用户下次通过另一个代理商再拿同样的产品申请维修。因为有些假货是精仿的,代理商发现不了。 非常感谢。

回复部门: 执法稽查局
回复时间:2018-12-24
您好!按您的表述,建议您依照《商标法》第60条规定处理:“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