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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得物防伪扣”违法!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合力打击!

发布时间:2023-04-26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39533

  在网店、朋友圈微商,或是走进一些线下商贩市场、临街小店,不时能看到绑着假“得物防伪扣”、带有假冒“鉴别证书”的商品。不仅这些商品为假,这些“防伪认证”的包装也都是仿冒的。就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一起侵权得物“防伪包装”案件入选了全国十大商标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引发关注。

  “仿冒得物包装”被执法机关作为典型案例惩处,在刑事司法层面也在“从严”打击。2021年,上海市警方成功破获“仿冒得物包装” 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最终,该案被定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部分被告人最高被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被告一审不服上诉,被法院驳回。该案不仅明晰了相关案例的定性量刑标准,还为严厉打击类似犯罪活动树立典型,被选入2022年上海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图:媒体对“仿冒得物”包装案进行报道)

  “得物平台的查验鉴别服务,以及基于此的得物鉴别证书、防伪扣等‘防伪套件’,均具有保障用户正品消费服务的价值。得物‘先鉴别,后发货’的创新服务模式及其商标,也因此具有明确的消费者口碑和服务价值。” 浙江省数字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高艳东表示。

  在“提振消费”成为扩大内需、稳定增长的关键之年,依法保护得物“先鉴别,后发货”口碑,以及具有知识产权的“防伪包装”,不仅对提振消费具有典型意义,同时,也是响应两会精神,切实保护新型购物平台的创新举措。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针对电子商务、App运营等新领域、新业态进行适应性调整,既是当下的重要课题,也是对以得物App为代表、提供创新服务的新经济企业的有力保护。

“仿冒得物包装”手段层出不穷,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合力打击

  作为得物独有的一套交付标准——包括极光蓝包装盒、黑色Logo胶带、防伪扣、鉴别证书在内,背后代表着商品已经过得物严格的查验鉴别。以运动鞋为例,官方的“得物App包装套件”会搭配得物App平台上售卖的运动鞋发给消费者。在“得物App包装套件”上,则会有一个验证二维码,消费者可直接使用得物App扫描二维码,查看官方出具的正品认证信息,相当于这双鞋的正品“身份证”,所有得物App上出售的商品均有”一物一码”。

  “在得物购物是正品保障的符号,但自己的假货过不了得物鉴别,所以只能在假包装下功夫,”广州某商家曾对记者透露,不法团伙仿冒“得物包装”都形成了产业链。通过制售假冒的“防伪包装”,试图为假货“改头换面”非法牟利。

  “比如,有专门生产仿冒‘得物防伪扣’的团伙,网店接单,当天生产,当天发货;有生产销售仿冒‘得物防伪套件’的团伙,出售给下游制假商,包装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销售;还有不法分子制作用来验证商品二维码的假网站,形成一整条违法作业的产业链”,然而这些团伙,被刑事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合力打击,一一落网。

  2020年底,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会同虹口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侵权得物“防伪套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扣仿冒的得物App“防伪套件”共计130余万件。该案于2021年在上海判决,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2020年5月至2021年10月间,广东佛山的犯罪团伙制造并通过三家线上店铺对外销售假冒得物“防伪扣”共计30余万个,共销售10余万元,今年4月7日,上海杨浦法院宣判,王某甲、王某丙2名被告人,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图:上海杨浦法院庭审宣判现场、判决书)

  2021年,得物App联动河北警方,在一个月内破获了一起通过仿冒“得物包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捣毁两个售假窝点,抓捕两个涉案团伙,现场查获超过3.7万双带有仿冒“得物包装”的假冒品牌运动鞋,查实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同年,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也出动了。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北京某市场查处假冒“NIKE”商标标识运动鞋,运动鞋鞋盒内附有仿冒的“得物鉴别证书”,当事人同时侵犯了“NIKE”的商品商标权以及“得物”的服务商标权被处以没收侵权产品并罚款3万元。

  “得物App‘先鉴别、后发货’的新经营模式,保障消费者安心购买正品商品,需依法保护其口碑和信誉。” 杨浦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罗宾表示,“如果大家看到网店或者商场售卖‘得物防伪扣’或者包装,警惕是制假商仿冒,请一定要到正规的App、官方的购物平台进行消费,官方所带有的‘防伪套件’才具备正品保障意义。”

  杨浦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黄莺则表示,“若这些假冒得物防伪包装不断流入市场,将为其他不法分子的制假、售假大开方便之门,不仅会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会严重损害‘先鉴别,再发货’的新型购物平台所建立起来的商品口碑及商业信誉。”

“仿冒得物包装”案定性和量刑从严,依法保护“先鉴别,后发货”服务价值

  “以前是品牌被仿冒,现在平台被仿冒,”罗宾检察官称,“正是因为得物平台的‘先鉴别,后发货’,保障消费者安心买到正品,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信任关系。”得物的商标,因其本身业务包含有“鉴别”服务,为商品品质做了背书,也通过商品价值的提升体现服务对于商品的赋值,此服务商标因此也与商品本身无法分割。”为此,“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是制假、售假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得物App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罗宾警示。

  然而,对仿冒“得物包装”案件的侵权定性和量刑,此前难有统一标准。得物官方的防伪包装,并不作为商品在市面上销售流通,不像品牌商品本身具有明确的价值界定,因此“在以往法律实践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难以真正体现服务商的品牌价值。” 高艳东分析称,近年来,数起仿冒“得物包装”案件的司法判例,给商标标识侵权案的裁量树立典型,肯定了得物等平台的服务价值,及其服务商标权益,保护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对同类型案件的办理具有示范意义。

  入选2022年度上海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的林超敏等人制售假冒得物App“防伪套件”案,即是一个典型。该案是警方破获的上海首例平台包装标识被侵权案,被告人因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查获的假冒包装套件均予以没收。一审判决后,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刑法》第215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三年六个月,对照情节属“特别严重”处理。

  司法“从严惩处”背后,正是对得物正品认证服务价值的认可,也对不法分子的类似案件作出警示。王迁认为,这类案件在理论上明晰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定性量刑的争议,在实践中对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提供了典型,有利于有效预防和遏制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的发生,促进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响应两会精神,健全民营经济领域法律保护机制的创新尝试

  当前国内线上消费市场,以得物App为代表的新经济平台,受到年轻人广泛喜爱。究其原因,恰恰是平台对正品的保障从商品延伸至服务的毛细血管,反映了消费升级趋势下消费者的普遍诉求。

  随着“消费提振”成为今年重要关键词,通过“品质提升”释放消费动能,被普遍认为发挥着关键的引擎作用。在这一背景下,保护得物“防伪包装”的服务商标价值,则有了更广泛层面上的价值意义。在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劳帼龄看来,“得物包装”承载的是中国年轻消费者对于品质的需求和信任。这种正品认证和品质保障,在当下,对于提升消费信心,尤为重要。

  这一需求也反映在宏观层面。今年两会,国家明确提出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健全民营经济领域法律保护机制。因此,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国家司法刑事机关,合力持续打击“仿冒得物包装”案,不仅保护了服务商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维护服务行业公平竞争机制,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所需的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鼓励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法律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企业在模式创新及品牌建设方面的投入要匹配,才能充分激活企业的创新精神,更好的繁荣社会主义市场数字经济。”高艳东表示。

  他补充道,针对得物App等提供“查验鉴别”创新服务的电商平台,以服务商标对其进行保护,具有突破性和开创性。“消费者基于信任选择了得物App,其服务包装背后,是具有能证明商品来源与商品品质的服务价值。通过肯定其服务商标的权益,保护了平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

  诚信的市场经济、良好的消费环境,都需要法治保障。制假售假的新业态新挑战,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侵犯了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无法对产品起到质量保障的作用,更很有可能造成产品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因此应予以严厉打击。黄莺法官表示,“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需要加大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另一方面,从业者应引以为戒,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需知违法必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