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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发布虚假广告被罚款2.11万元

发布时间:2023-11-29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本刊记者从微信公众号德州市场监管获悉,该局于2023年11月15日发布了“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四批)”,其中,德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禹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发布虚假广告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5月22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对禹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1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21日,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禹城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开设的网上店铺有以下商品:1.“纪满堂山东高纯度L-阿拉伯糖粉食品级健康控糖代糖重甜味品500克”2.“纪满堂牌99.9%L-阿拉伯糖粉健康代糖控糖体重白芸豆提取物粉伴侣”,在产品详情页含有“L-阿拉伯糖是一种有甜味的戊糖……从而达到降血糖和减肥的功效”、“2009年,L-阿拉伯糖入选国际健康组织学会(慢性肾脏病、心脏病、高血糖高血压)干预计划,成为食品干预的唯一用品……”等内容,其中部分字体模糊。
      经核实,上述内容系当事人为宣传产品上传的广告,对其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内容做了马赛克处理,但未起到遮挡作用,仍能清晰辨认,系以引人误解的内容误导消费者,属虚假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德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