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粮源米业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大米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滦南县粮源米业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大米的违法行为,被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0000元。
2025年4月1日,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生产经营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大米。
经查,2025年4月1日,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库房发现红色包装袋外包装的大米。经调查,当事人生产的大米没有标明本公司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生产许可证编号,使用标有黑龙江省桦川县产地的大米红色包装袋。该包装袋是2025年3月份一个卖大米的客商给的,当事人嘱咐过车间主任不要使用,也没有及时清理,工人们2025年4月1日生产时,就使用了该包装袋,当事人用该包装袋共生产了20袋,货值2000元,还未售出,无获利。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0元;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大米20袋。(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