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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昇胜食品因涉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被查

发布时间:2026-03-16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绍兴昇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昇胜食品”或“当事人”)因涉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00元。

  诸市监处罚〔2026〕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当事人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22日依法立案调查。

  经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5日委托贵州弘翰供应链有限公司生产花生翡翠笋 2700 袋,生产成本为 3 元/袋,当事人在上述产品外包装上以店内条码2185174400011 充当商品条码使用并对外销售。截至查获时止,上述商品条码为 2185174400011 的花生翡翠笋已全部销售完毕,售价 3.8 元/袋,总计销售额 10260 元。另查明,经查询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未发现商品条码2185174400011 注册信息,当事人亦无法提供该该商品条码对应的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生产者以店内条码冒充商品条码使用的行为。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3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