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卓进盈科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因涉嫌未按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雄安卓进盈科电梯销售有限公司因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70197.92元。
2025年1月21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丰台区大成路6号北京物美京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成路店进行进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自动人行道(设备代码30211101062011030001)的“主驱动链”上安有链条,有严重安全隐患,维保单位雄安卓进盈科电梯销售有限公司涉嫌未按要求对该设备进行维保。2025年2月19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雄安卓进盈科电梯销售有限公司法人的授权委托人进行询问调查了解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的全部过程,并对相关证据材料签字确认。该单位存在维护保养中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动扶梯维护保养的违法事实,该违法事实存在时间为七天。案涉自动人行道(设备代码30211101062011030001)年维保单价为4750元/年,平均月维保费用为395.833元/月,该单位违法所得为197.917元。执法人员已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京丰市监特令〔2025〕第391221号),责令雄安卓进盈科电梯销售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公布)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公布)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7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97.92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