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昌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南昌昌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被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55000元。
2025年4月16号,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山湖区罗家镇杨家山路699号南昌电子信息(LED)产业创新示范园(二期)进行现场检查,发现6台引驱动载货电梯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年2月,超出定期检验有效期,现场正在使用。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经查,当事人名下6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下次检验日期皆为:2025年2月,当事人在上述设备检验有效期届满后未进行检验的情况下,仍在使用上述设备至案发。
综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停止使用涉案的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并处罚款155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