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鸿鼎电梯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未按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青海鸿鼎电梯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未按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被青海省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30000元。
2025年3月3日,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抽查由当事人维保的西宁市城北区门源路16号华联超市自动人行道及货梯,发现自动人行道(西梯)梳齿板断裂严重、检修盖板防倾覆或翻转监测装置失效;货梯底坑垃圾杂物堆放混乱、对重油杯内无油,当事人涉嫌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
经查,当事人在维保西宁市城北区门源路16号华联超市自动人行道及货梯中,对发现的“自动人行道(西梯)(编号XOF65013)梳齿板断裂严重、检修盖板防倾覆或翻转监测装置失效;货梯(编号XOF65012)底坑垃圾杂物堆放混乱、对重油杯内无油”的问题,在2025年2月23日维保记录“检查内容结论评定/建议”中未如实记录,构成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3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