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利和盛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因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河北利和盛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使用未经检验的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的违法行为,被石家庄市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31000元。
2025年5月5日,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当事人法定代表人陪同下对在石太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沥青厂使用的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正在使用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1台,现场该公司提供不出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的有效合格检验报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讲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是2025年4月25日开始使用运行。产权单位是石家庄利洋物流有限公司,现场提供了特种设备车辆租赁合同显示河北利和盛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石家庄利洋物流有限公司的半挂车。
经查,河北利合盛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产品编号为16DC23-102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是2025年04月25日开始运行至2025年05月17日停止使用。当事人提供的检验报告显示:下次年度检验日期2026年4月17日,下次全面检验日期2030年04月17日。当事人违法事实存在。
综上,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井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施行)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低温液体运输半挂车,并处罚款31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