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永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芜湖市永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被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20000元。
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混合气充装区域充装好的2只气瓶和铜陵市铜官区市场局移送的2只气瓶线索,经过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及后期调查,该公司无上述气瓶充装检查的电子信息记录,也没有提供纸质充装检查记录,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经查,当事人自2022年起开始使用江苏祥康气瓶追溯管理系统,对气瓶进行扫码管理,但该系统存在故障率高、操作复杂等一系列问题,从2024年末就开始启用该公司自主开发的钢瓶追溯管理系统(CMS系统),此次正值新老管理系统切换之际,部分气瓶尚未接入新开发的CMS系统,故存在记录漏传的问题。
综上,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行为,芜湖市繁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2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