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蕾蒙大药店因涉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赤峰市巴林右旗蕾蒙大药店(以下简称“巴林右旗蕾蒙大药店”)因涉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对该药店处以罚款5000元。
赤右市监处罚〔2025〕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21日,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
经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药店在收到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未及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该药店执业药师还在巴林右旗幸福之路苏木中心卫生院上班,执业药师不能有效在岗执业。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巴林右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