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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新京庄因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被查

发布时间:2025-10-24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丰县新京庄药品零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县新京庄”)因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11022元。

  丰市监处罚〔2025〕X001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5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所售的药品及医保销售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电脑医保系统销售记录中发现赖氨葡锌颗粒第2次销售的记录,执法人员让公司负责人黄某现场提供上述赖氨葡锌颗粒的药品随货同行清单以及该药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该公司管理负责人未能提供出上述药品的随货同行清单及该药品其他相关证明材。

  经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顾客在当事人购买的赖氨葡锌颗粒药品来源是曾在当事人工作的周某瑞,购买拿到该公司的,购买原因是周某瑞在当事人工作期间盘库时发现少了一盒赖氨葡锌颗粒,周某瑞怕老板后期考核扣其工资,就私自从同一老板经营的徐州益健堂医药零售有限公司自行购买了一盒赖氨葡锌颗粒药品,周某瑞将上述药品拿到当事人抵消了盘库时少的一盒赖氨葡锌颗粒,周某瑞将上述药品摆放在公司待售的赖氨葡锌颗粒销售柜与其一同销售,直至顾客于2024年12月29日,在当事人使用医保以22元/盒的价格购买,涉案货值22元。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处罚11000元、没收22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