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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福瑞旺达商贸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无证从事大米分装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5-14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福瑞旺达商贸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无证从事大米分装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50000元。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新华联工业园北区一库房中从事大米分装的行为。经查,当事人于2025于1月15日,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利用散装大米、“大红鹰”电子秤、“恒天”电子秤、“福运到”五常香米外包装袋(空)、封包机、手持喷码机、小簸箕等工具,擅自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新华联工业园北区4号库从事大米分装经营活动。截止至被查处时止,当事人共计从五常市绿健阳光米业有限公司购入散装大米1.05吨。共计分装“福运到”牌大米65袋(每袋10kg)用于销售,销售价格40元每袋,未及售出即被我局查处,现场另剩余0.4吨未分装的散装大米。综上所述,当事人货值金额共计4200元。另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月15日并未通知出租方其分装大米的行为,故出租方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不知情。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