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奥环标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新奥环标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30000元。
2025年3月13日,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北京新奥环标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移送函》及附件证据,反映当事人涉嫌未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的规定监测采样的案源线索。
经查,2024年3月14日当事人在对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飞灰烘干机布袋收尘器(一期)DA001采样点进行废气颗粒物(烟尘、粉尘)采样时,采样1次,采取一个样品和样品数据,违反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8.3.5(m)每次采样,至少采取三个样品,取其平均值的规定。2024年3月26日当事人出具《监测报告》的数据、结果存在错误,且无法复核。2024年3月15日当事人在对北京金隅琉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二线窑头布袋收尘器DA026采样点进行废气颗粒物(烟尘、粉尘)采样时,采样1次,采取一个样品和样品数据,违反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的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8.3.5(m)每次采样,至少采取三个样品,取其平均值的规定,2024年3月26日当事人出具《监测报告》(报告编号AST240326B031)的数据、结果存在错误,且无法复核。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