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州鑫混凝土因涉损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封存样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攀枝花市州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州鑫混凝土”或“当事人”)因涉损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封存样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
攀仁市监处罚〔2025〕1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17日,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攀西钒钛检测院抽样人员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混凝土封存样品丢失的情况通报,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在当事人混凝土样品标准养护室(封样场所)未查见6月19日监督抽检标号为C30的封存样品。当事人涉嫌损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封存样品。
经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2025年6月19日,攀西钒钛检测院对当事人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因混凝土样品凝固特性及养护要求,抽检机构将该抽样混凝土样品封存于当事人标准养护室,封条日期为6月19日,待样品养护满28天(即7月17日)后带回检测。2025年7月14日-15日,当事人对标准养护室进行清理,将涉案封存样品及当事人自检取样的其他样品丢弃至当事人1号生产线废料池。导致封存样品损毁。7月16日,当事人发现封存样品丢失,未通知检测部门。7月17日,抽检机构到场提取封存样品,未查见。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通知赶至现场,亦未查见该样品。
综上,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被抽样生产者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损毁样品的违法行为。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