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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仁和汽车因涉变相提高液化气销售价格被查

发布时间:2025-12-15    来源:中国品牌质量网    浏览量: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拉萨仁和汽车清洁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仁和汽车”或“当事人”)因涉变相提高液化气销售价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000元。

  城关市监处罚〔2025〕10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现有瓶装液化气自动灌装秤5台,都有校准证书。该公司瓶装液化气充装费用自2024年以来对外公示价为9元/公斤,批发用户按7元/公斤到到7.8元/公斤不等。使用该公司自有产权气瓶的用户有充装需求时一般由公司配送人员上门收回空瓶并将已灌装满的液化气瓶送到用户家中,不收取配送费用。对于从用户手中拿到的空瓶,该公司在实际充装过程中存在实际充装量少于气瓶规格的情况,配送时气瓶上也未标明实际充装重量,而是按气瓶规格收取费用。公司销售的液化气瓶一般是按瓶收费,规格分别为5kg、15kg、50kg,收费标准为5kg收费45元/瓶、15kg收费135元/瓶、50kg收费450元/瓶。该公司的《气体管理系统》中有“设定重量、实际重量、实际瓶重、设定总重、实际总重”项目。经查询,该公司《气体管理系统》显示,充装的实际重量普遍小于设定重量,实际总重普遍小于设定总重。因该公司该系统数据不全,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综上所述,当事人采取减少单瓶液化气充装量的手段变相提高销售价格的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和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