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溪柳小学因涉使用抽检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突泉县溪柳中心小学(以下简称“突泉溪柳小学”或“当事人”)因涉使用抽检不合格餐具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
突市监处罚〔2026〕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9月8日,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食堂进行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餐盘的《检验报告》的检测结论是:“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印)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突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