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壹壹壹天泽医药因涉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兴安盟壹壹壹天泽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安盟壹壹壹天泽医药”或“当事人”)因涉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11496元。
扎市监处罚〔2025〕药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扎赉特旗医疗保障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后,执法人员根据该线索对辖区内当事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经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于2025年1月20日在安徽华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进的药品的货值金额共计1967元,违法所得共计496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扎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96元;2.罚款11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1496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