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欢太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对其商品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9月5日发布了“六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三批铁拳行动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其中,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六安市欢太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对其商品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4月14日,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六安市欢太商贸有限公司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对其商品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12日,裕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楼客厅内存放有四鞭双参虫草片压片糖果等预包装食品,通过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电脑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淘宝网嘉亦商贸自营店销售上述食品,该网店网页上宣传有:“劲大不伤身 重振雄风”、“更强更力挺 劲大不伤身”等内容。经查,当事人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在明知其销售的商品是普通食品的情况下,仍对其商品虚假宣传增强性功能功效,欺骗、误导了消费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裕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裕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网络购物业态的发展,网络虚假宣传等问题时有发生。该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信心的决心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