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标(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因涉嫌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处罚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顺标(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涉嫌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款10000元。
2025年5月28日,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的《线索转办函》,来函中提到当事人涉嫌违法。
经查,“长征”作为中国革命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具有重大政治和历史意义,当事人作为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长征1935”注册商标用于酒类商品会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7月11日,当事人和遵义壹玖叁伍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签订《商标代理委托书》,帮助遵义壹玖叁伍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名称是“长征1935”的33类商标的注册申请。2024年7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上述商标注册申请。2024年9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上述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理由有两个,一是该商标与其他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该标志含有“长征”,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且该标志所包含的“1935”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年份等特点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当事人办理上述商标注册申请代理的费用为30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10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