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书颖科技因涉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被查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品牌质量网讯 近日,北京书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书颖科技”或“当事人”)因涉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元。
京平市监处罚〔202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1月10日,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队移交的国家总局执法稽查局关于当事人涉嫌恶意抢注奥运冠军姓名线索。
经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2024年10月08日,当事人通过商标网申请注册“潘展乐”字样商标,商标的申请号为81247645,商标的类别为第25类、第28类。2024年10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当事人制发《商标注册申请缴费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受理商标注册费10989元。2024年11月28日,因当事人未依法缴纳费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当事人制发《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当事人的商标申请不予受理。自此,当事人未再对“潘展乐”商标进行申请,也未在商标申请前、申请期间以及申请不予受理后使用“潘展乐”字样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当事人自成立以来,没有实际经营场所,也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故无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2019公布)第三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恶意申请商标注册行为。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2019公布)第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