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计量条例对“民用四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问:山东计量条例对“民用四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建设单位安装住宅用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热能表等计量器具的,应当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安装。前款规定的计量器具使用期限届满的,应当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的经营者负责换装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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