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会不会缩短?
问: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会不会缩短?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
(一)介质或者环境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情况异常的;
(二)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并且己经发现开裂的;
(三)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四)材质劣化现象比较明显的;
(五)超高压水晶釜使用超过15 年的或者运行过程中发生超温的;
(六)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七)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